这样做法合不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9:19:16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学生,在今年一月份到了我原来所在的公司上班,因为一些原因,我在今年的7月份,离开了这家公司!在这半年我来这家公司期间,他没有跟我签任何劳动合同,和劳动手续!我在7月份办离职的时候,因为我家里确实有急事,我赶着要走,等他们这些部门一个个签字确认,就到最后财务部的时候,他们就说有事,就都出去了,说让我改天在办,但是我又急着赶当天下午的火车,就没来及办理就走了!10月份我从家里回来了,因为上次的离职手续还差最后财务没办完,我里面还有400元押金和900元当月工资!等我这次再回去的时候,他们却说,老板以为我不办离职了,说已经给我按自动离职来算,说我一分钱也没有!还说我不跟公司打招呼,如果公司每一个员工都像你这样,那不乱套了!诸如此类的话,说的云里雾里的,我感觉真是冤,他们让我等消息,说完了跟老板说一声,但我看就是敷衍我,我想问一下,遇见这种状况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吗?我应该争取吗?如果能行,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或者怎样再去跟他们争取这事!
麻烦各位好心人,你们帮我看看我还有没有理再争取回来,不是为这点钱,就是觉得一个这么大的公司,不把员工当回事真是很生气!公司的规定,这样也有效吗?

这不是钱的问题,是学会生存的问题
如果你不拿回来,对你以后对社会的态度会扭曲,不相信人
严重对心理健康有害,
这也锻炼你对社会问题解决能力的锻炼,以后还有跟多这样的事,
也要学会成长

尽自己力量拿回来,方法自己探索吧!!
独立解决问题!
相信自己,培养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