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条约》和《马关条约》中,列强获得了哪些方面的侵略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10:24
如题。要简洁。

南京条约:赔款、割地、开放通商口岸、协定关税
马关条约:赔款、割地、开放通商口岸、允许日本在中国办厂

  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5、中国征收英商货物进出口关税应由两国协商。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强占香港,损害了中国领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马关条约
  ●清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清国不再是朝鲜之宗主国 ;
  ●清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
  ●清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二万万两);
  ●清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允许日本人在清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彼此的最惠国待遇;
  《马关条约》签字时的情景●清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
  ●台湾澎湖内清国居民,两年之内任便变卖产业搬出界外,逾期未迁者,将被视为日本臣民;
  ●条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两国派员赴台办理移交手续。

同:割地赔款开埠通商关税特权
异:马有内地设厂,内河航运权

使中国主权不完整
有利与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