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赔偿与保险公司的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0:35:01
“第二辆车压过去了,第三辆车碰上了”,我假定您的意思是第二辆和第三辆车“压”和“碰”的对象是第一辆车。
因为这位老人是第一辆车撞的,与第二辆和第三辆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对于这位老人的死亡赔偿应由第一辆车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补助金、丧葬费等等,至于多少,这要由实际情况和死者所在地的通常标准来确定。
至于保险公司对这三辆车的赔偿,那是保险公司与车辆所有人的事情。
具体责任还要看现场具体情况,等交警认定吧,赔偿数额各地不一样,最好委托当地律师代理。
这三辆车都碰到老奶奶了吗,无法辨认死亡是由谁引起的吗,那么三辆车应该平分责任.责任认定和分配需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如果司机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不属于交通肇事的话,就不受刑事处罚.在高速这种危险地带,如果有路口应该是有严重的标示警告的,司机如果没有采取减速等措施就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如果是老奶奶不小心那么对方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并给以赔偿.这三辆车都上了保险的吗,那么应该由保险公司赔付,是不是公家的没有影响
上海新沪律师事务所法务顾问
我有些不明白,你奶奶怎么上的高速路口?如果的确是高速路口,那你奶奶应该就是全责。你说的情况还谈不上车辆与保险公司的事。
不能证明何时死亡的话。第一、第二辆车算撞伤,第三辆算撞死。
由于没有医药费产生,第一、第二辆车无需赔偿
第三辆车赔偿部分丧葬费、死亡补偿金。
其中,第三辆车的保险公司赔偿一万元
第三辆车的驾驶员赔偿下列费用扣除10000元以后的10% :
丧葬费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另外,高速公路事故行人付全责,机动车只承担无过错赔偿10%
你的事情有些麻烦。
问题不是车们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而是不能上高速公路的行人出现在高速公路上属于什么责任。
“交警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