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法律问题,那位专家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6:47:47
我本来打算在唐山租一个门面做生意,于是找了一个门面。与房主达成了口头协议(协议中没说万一毁约怎么办)。于是我按照协议先给了他5000元定金,后来有汇给他15000元。正要和他去签书面合同,发现唐山生意不好做。现在不想租了,想把钱要回来,可是房主坚决不给(无论是定金还是后来的15000元),请问我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打官司我有多少胜算。(定金他写了收据,15000元有汇款单)大家帮帮忙,先谢谢大家了!

我是一个读商贸法的学生,以下一些提示:

根据合同法:合同的意思合意与承诺.

合同法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不过,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要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便应采用书面形式.你的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若法律,行政法规某种合同要以书面,形式,但双方仅以口头形式的话.就必须乎合
以下合同法第36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但一方己行立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你以履行义务,你的合同当然成立了.

合同法第31条,承约对方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但若然你与业主订立合同时的内容与你承诺时有所不同你便可使合同冇效)

虽然你与业主并未订立书面合同,但你以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下定金5000元,滙款(假设是2个月的上期).因此,你要把这些钱退回来可难了.而且你的理据太弱.所以能退回钱的可能性有限. 打官司比你付的钱还要多呢!因为理据太薄弱,所以以下只可作参考,你不访找一个双方信任的人从中周旋,作出调解,协议,取不回全部,你也希望以最好的方法解决.取回一些.例如:地产经纪,或(若需要仲栽,找仲栽员给你从中周旋以最低的成本,及仲栽是一才定决及有法律效力.另一方不得再以此诉讼.省时,仲栽地点由你们双方去决定,仲栽费用比较低廉.程序简便.

我想先区分为两部分。一是合同是有效。尽管未约定违约责任,但是你们是按照口头协议向对方支付了定金(5000)。二是后来支付的15000元是什么钱?是租金?还是其它?你没说明。就这件事来说,此事是你或是你的原因毁约在先,按法律规定所交定金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但是那后边支付的1500元是可以要求返还。要求返还这1500元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这一要求应当能胜诉。

这是我从一个律师那问来的~ 要是有不明白的 再问我

15000在没有签合同你就把钱给他了??

你这样的情况只能拿回定金,而那15000就拿不回来了,因为你们肯定没合同!

简单说下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