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5:16:09
现在有A,B两个,A是在日本一家公司的职员,B为该公司的法人,B想以法人的名义在北京开一家分公司,由于手续上的一些问题,公司注册无法进行。现在委托A,以A的名义在北京设立分公司,投资者是B,这样的话A和B之间是什么一种关系呢,还有,在利益,法律上是怎样去区分的呢。如果,有哪些专家知道的,想请教一下。谢谢!
补充:想得到具体一点的说明!谢谢

两个都是股东之一,A是法人.利益关系只能按照投资比例分成,因为A肯定也象征性投了一部分钱的.法律上嘛,要是出了大事情还是法人的事情,比方要出了刑法案件什么的.

A是法人!B是股东!

是否能合作。A和B就是股东啊,关系,都是老板啊。

那你们的投资比例是怎么写的,要都出资就都是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