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高手帮我看一下~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12:02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班主任经常在学校用木板打我们~而且经常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并且我们本人不在的情况下翻我们的包有时还动手搜身~美名曰检查我们有没有藏烟,最让我气愤的是这个周五我们学校放假,我们要填一张离校登记表,我女朋友填了离校,但他在没有经过我女朋友的同意下私自改成留校,请问我们班主任侵犯到了我们哪些权利,请大家帮我看看,要是有好的回答我高分奖励
我在上大专~类似职业学校

教学相长,希望我们的教育能够进步,希望老师的素质能够提升,也希望学生也能体谅到师长的苦心。所以,我从法律的角度和从教育的角度分别回答你的问题。

法律的角度:

回答:
1)“班主任经常在学校用木板打我们”,这说明老师涉嫌人身侵害,你可以向学校和老师提起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因此对你们造成轻伤以上的,涉嫌犯罪,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
2)“经常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并且我们本人不在的情况下翻我们的包有时还动手搜身”,不管是老师基于什么目的,她这种做法都是不对的,至少侵犯了你们的隐私权。今年《法院案由规定》将隐私权作为独立的权利案由进行规定,也就是说你们可以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对老师和学校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另外,如果动手搜身则很可能侵害你们的名誉权,你们也可以提起诉讼,请求赔偿。
3)老师可能真的是出于好心,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们可以先通过校长或者年段长传达你们的观点。毕竟是师生关系不要非得到法院去起诉。

教育的角度:

回答:
1)不得不说,如今我们的教育出现了巨大的危机,老师不再是以教育人为目的,而是想办法多从学生、家长处捞点油水,比如开办培训班,购买自己编写的教材等等。我所在的法院曾经审理过这样一个案子:北京某学校一老师向其学生的家长借款数十万元,最后无法偿还被起诉的法院,这个案子被媒体曝光了,老师的一生也就毁了。对于这种老师我们只能说:别再站在讲台上了,回家种点地清净的生活吧!再比如,汶川地震中的“范跑跑”。虽然,不能强求老师能勇敢到不怕死,但是范某以“跑”为荣的态度以及以“北大校友”自居的心态确实让人汗颜,虽然并不一定违法。但是,要知道教师这个行业不是不违法就可以了,作为教师应当具有高于一般人的思想、道德,想想我们的教师祖师孔子、孟子。一句话:只有道德高尚的老师才能教出道德高尚的学生。
2)教学相长,好老师不好找,一生当中能遇上一两个就是万幸了。而作为学生,应当好好治学,相信敬仰老师,并希望通过老师的培育和自己的修养最终超越老师,去服务这个社会和大众。本案中,如果你们是一群抽烟的学生,那么好好反省自己的行为。学校是禁烟的地方,而且你抽烟,周围的人都要为你吸二手烟,想想是不是不好啊?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