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用复印的公章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3:37:08
因为公司总部在外地,所以签合同时是由公司盖好章后传真过来,然后我再签字,然后再由我复印一份给公司,现在合同都在我手上,还没给公司,我觉得不太靠普。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老板是不是别有用心?
感谢两位的回复,合同是公司盖章以后传真过来的,然后我是在传过来的合同上面再签字,所以问题的重点是复印后的公章是否有效 ,如果说复印后的公章法律上不承认,那就跟没签一样。

劳动合同用复印的公章无效,需要加盖鲜红的公章方可有效。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上约定或者公司规章制度指定,约定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这样你再签字后具有效力。这和公章是否复印是没有关系的。

  劳动合同正本必须加盖公司人事处红章,复印的公章无效的。
  公章是一个企业在开展业务、行使权力、作出证明等事宜时的最主要标记,公司的行政章应该只有一枚,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同上约定或者公司规章制度指定,约定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这样你再签字后具有效力。这和公章是否复印是没有关系的。

首先复印的合同是可以修改后再复印的,所以不能对员工权益进行有效的保障。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
象你这种情况,一般是让员工先签二份劳动合同,拿到公司总部盖完印章后,返还员工一份。
你可以建议公司人事如此操作。

在有原件存在的情况下复印件是拥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但是你现在是没有原件进行比对,如果说以后发生了什么情况的话将会对你不利。
你可以要公司把合同盖好章之后再寄到你现在工作的地方去啊。这样比较保险。这种事是不能马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