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求助法律学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23:59:06
案例 求助法律学者

甲得知乙将要前往某地出差,便委托乙顺便帮忙办理两件事:第一,前往当地丙处采购一批羽绒服,并将一份盖好章且注明购买羽绒服的空白合同交给乙,同时叮嘱单件价格不高于100元。第二,了解当地市场流行的服装样式,并拍一些照片。
乙到达丙处看货时,丙提出由于羽绒服采用了新面料,单件价格不低于120元。乙觉得丙的价格合理,在与甲联系未果的情形下,便自作主张按单件价格120元,与丙签订了羽绒服的购买合同。此后,乙在了解市场时发现丁生产的毛衣在市场上畅销,又以甲的名义与丁签订了毛衣的购买合同。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法律回答,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帮助甲办理的两件事是否属于代理?说明理由

(2)签订购买羽绒服和毛衣的合同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有何区别

(3)如果甲拒绝接受购买毛衣的合同,其后果由谁承担?说明理由。

1、属于代理。
代理的定义: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两项行为符合定义,属于代理。
2、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但对于相对人来说属于有权代理。
这是学界的一般说法。
3、如拒绝履行合同,后果由甲承担,但甲有向乙追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