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相关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8:06:20
边沁:“法典编纂可以理清不明确的,模棱两可的,过时的法律,是法律明确、易懂。一个父亲在不需要教授的情况下,也能通过阅读法典教儿子领会法律的规定。”请根据法理学的知识,分析边沁这一论述的意义。

边沁是功利主义者,其法理学和立法学是其主要成就的领域,楼主只要抓住这一点核心:
边沁是激进的法律改革者。
用辩证的眼光,因为我们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者。

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去回答:
1、“法典编纂可以理清不明确的,模棱两可的,过时的法律”这表明法典编纂是一种立法活动,编纂的过程中包含了对法律的修改和完善,是一个完善法律系统的过程。
2、“一个父亲在不需要教授的情况下,也能通过阅读法典教儿子领会法律的规定”表明边沁主张立法应该通俗易懂,而不是用专门的语言来描述。边沁生活在17-18世纪,那时还属于法典化运动的初期,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立法者追求法律语言的通俗易懂,只有到了19世纪末德国法典化的时代,德国人严谨的逻辑思维才使法律变得高度的抽象化,同时这也反映了成文法的一个发展趋势就是有不严谨逐渐走向严谨和专业化。
至于边沁的功利主义主张,我觉得更多的是体现在立法价值追求,即用大多数人的幸福作为判断法律好坏的标准。在这里我觉得他的功利主义主张没有得到体现。以上是我自己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