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分配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7:58:28
现有一套房子,本来房产证上名字是我爷爷的,他有两个儿子L和Q,但是以前由于种种原因,爷爷把房产证上的名字现在改为其中一个儿子Q了。现在这套房子房子户口本上 户主有3个人 户主 爷爷 还有 奶奶 一个儿子Q。由于爷爷和奶奶不是原配夫妻,现在爷爷想把这套房子过世之后平分给两个儿子 L和Q,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合理合法的做到?是立遗嘱在公证处公证? 让儿子Q赠与房子给爷爷房产证写爷爷的名字再立遗嘱是否可行?望高人指点
那小儿子Q办理房产赠与行为除了需要本人愿意,还需要户口本上所有人同意才能赠与吗?

1、现在这套房子的合法所有人是小儿子Q:在房产证重新变更为爷爷的名字之前,爷爷已经没有对这套子的处理权了。

2、房产的所有权属于谁以房产登记为准,也就是说: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产权就是谁的,与户口本上有几人没有任何关系。

3、“现在爷爷想把这套房子过世之后平分给两个儿子 L和Q,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合理合法的做到?是立遗嘱在公证处公证? ”:如果不变更房产证为爷爷的名字,你爷爷就没有权利处分这套房子:立遗嘱或者公证都不行。

4、“让儿子Q赠与房子给爷爷房产证写爷爷的名字再立遗嘱是否可行”:可以,但要让Q、Q妻子都同意并写下赠与协议,还必须写明只赠与爷爷一人(如果不写明这一点:房子就是赠与爷爷和后奶奶的,房子想平分给2个儿子就还必须得到后奶奶的同意),到公证处公证后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将房产证变更为你爷爷的名字:然后,立遗嘱写明平分给2个儿子就行了,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都有效,只是公证后的遗嘱效力更高一些。

5、“那小儿子Q办理房产赠与行为除了需要本人愿意,还需要户口本上所有人同意才能赠与吗?”:与户口本上的人没有关系(因为房产的所有权与户口没有关系),但必须得到Q妻子的同意:因为这房是在他们结婚后取得的,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这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想赠与你爷爷必须有Q妻子同意(当然:如果你爷爷是在Q结婚之前就把房子给了Q,就不用Q妻同意、不用任何人同意,只要Q同意就行了)

这样很困难,除非让对方先赠与你爷爷。然后你爷爷才有处分权,否则,按法律房子应该属于登记人的

严格说来,这套房子的产权应该是爷爷和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名义上却落在儿子Q身上。你爷爷可以处分共同财产的一半。你爷爷可以到公证处立遗嘱,但必须儿子Q同去说明情况,在公证员面前声明,这套房产回赠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