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同邻居家的小孩跷跷板不慎摔伤,我能否追究另两方的民事责任,要求陪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9:54:13
我的孩子今年八岁,同邻居家的小孩跷跷板不慎摔伤,当时双方监护人都不在场,由一小孩抱上跷跷板,和另一小孩一起跷跷板不慎摔伤致我的小孩左臂骨折。我能否追究这两方的民事责任,要求陪偿?

可以,根据民法的归责原则,有过错的一方应负责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判定谁是过错方应看在哪里玩的跷跷板,学校或校外?校外就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两小孩都参与了,可要求另两方家长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对方没有过错,你就不可以追究 另两方的责任

可以的,属于抱您孩子上跷跷板的那个孩子的责任,不过可能不是全责

可以的~~不过万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要是不严重的话也就算了,严重就一定要去追究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