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0.05亩的土地在几年前被刘某强占用于建私人住房, 我想保障自己的权利,应该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1:27:07
0.05亩的土地位于乡镇场镇的边缘,省道球马路边。当时刘某找我父亲商量说用土地等量交换,我父亲提出,需额外补偿,刘某没有答应,随即强占建房。我应该怎么办?

“土地互换”的协议双方依法签订没有?如果没有,“刘某”侵犯了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的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按照《土地管理法》第77条的规定,你可申请该县国土资源局,对“刘某”未经批准并强行占用你的承包地 建住宅进行依法查处;要求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刘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如果县国土局不履行职责的话,你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县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
2.在(1.)的基础上,你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9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赔偿你因其强占土地而不能当年耕种造成的损失。

法律卅。

你只有靠法律卅。

未必你还想放人家单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