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是否一定要分割给准备离婚的妻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0:28:16
我和妻子结婚16年 ,妻子的户口结婚当时就迁入。我们结婚时候的婚房是父母原来的老房子、父亲去世后房产证名字改成我母亲、由于其它原因我母亲的户口在我结婚几年以后迁到其它地方去了,产证户主还是我母亲。我想请问、我现在要和妻子离婚、妻子提出要分我房子、我想知道法律规定我应该需要承担多少房屋补偿费用(我母亲是产证户主、我是户口户主、妻子是户口成员)还有如果妻子不愿意迁出户口、我能采取怎样的法律途径。谢谢律师。

1.房子属于你母亲,你和你妻子目前都没有权利处理。就是说,房子你妈妈不给你,你都没有办法。
2.至于户口问题是政府实行人口管理的措施,严格的说和房产权属没有实质的关系。
3.你妈妈可以出示声明不向你们提供落户的申明之类的或你将你的户口迁出去到集体户口之类的,不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产证是你母亲的,与你们夫妻无关.
你妻子不享有分配权.

此案房产属于你母亲,你配偶没有没有权利主张补偿。

属婚前财产,她要分房子没有依据

房产是你母亲的,你们是借住,如离婚不存在分割财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