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增值税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8:49:20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7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粮食30吨,每吨收购价2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60000元。
(2)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甲酒厂生产加工白酒,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白酒8吨,取得甲酒厂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助价值15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本月内甲酒厂将收回的白酒批发售出7吨,每吨不含税销售额16000元。
(4)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根据以上资料:
(1)计算甲酒厂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和应纳的增值税。
(2)计算酒厂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1)甲酒厂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60000*(1-13%)+25000+15000]/(1-20%)*20%=23050(元)
甲酒厂应纳增值税=(25000+15000)*17%=6800(元)
(2)酒厂收回的白酒直接售出不再缴纳消费税,消费税只在单一环节交与增值税不同;
应纳的增值税=16000*7*17%-60000*13%-6800-12000*7%=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