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要求会计签协议说明假账是会计人员个人行为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5:00:44
请问:法人要求会计人员签保密协议说明账务处理为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其中有法人希望不做帐的,却说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是否合法?
如果已经签了怎么办?

呵呵,首先这个协议你签了也没所谓,因为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看来你老板也是个不懂法的人,恐怕连会计也不懂。这样可以看出他不懂又不放心你才让你签这个合同的,如果你日后真的做了假账,有两种情况:第一是你老板叫你做的,那么你老板有责任,你也有,不过往往老板跑得比你快,最后倒霉的是会计人员,我见过很多是这样的;第二种情况:你老板没叫你做,是你为了自已的利益做了假账,那么你要负全责。
不过只要是公司账务上出了问题会计都是逃不掉的,所以你签不签都没有关系。谁叫你是个会计呢,做会计就要承担这样的风险,所以现在你要求老板给你加工资才是硬道理。

不单单是违法,如果金额较大,会是犯罪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罚款.

如果已经签了,建议你找负责人继续谈谈,虽然理论上这么说,但是实际上99%的公司都有两本帐.自行衡量.

此行为不合法,但不要紧张,一旦出事,法人为第一责任人。(也就是他先进监狱)。签保密协议不合法,所以无效。自己在工作中要做工作记录备查。(重要的话要录音-自保措施)。如果不想干就尽快离开。好企业有的是。

这个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法人是具有独立民事资格的机构,任何事情发生,法人代表都是第一责任人。这种行为不能为其开脱责任。
说实话,在这种人手下做事,不如不做。

不合法,所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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