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工资问题,我去年在一个加工厂工作,在年底的时候辞工了,但老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58:11
我没有签劳动合同,是朋友介绍的,走的时候由于出于信任也没有打欠条,所以现在都不知道是属拖欠工资还是属于我借给他的,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只有我向他要钱的时候的电话录音,能不能算证据啊?假如他不认帐了我怎么办??谁能帮我?真的很急需那笔钱,

可以,这属于拖欠工资行为!
一、你有电话录音,则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你与他存在劳动关系。
二、如果他不认帐,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以此为要挟,进行认帐,如果还是不认,则正式提出仲裁。
三、你可以主张的事项,即要回的赔偿。
1.老板拖欠的工资。
2.老板无故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即你工资额的25%经济补偿。

不过你要尽快,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去年年底到现在,快了。。。一年过后,仲裁不受理了。

有没有签合同啊,要不就去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