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记者,想私自拍检察院审讯室环境,经询问检察院工作人员未经允,检察院最高能给我定什么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4:14:11
我是记者,想拍检察院审讯室环境,(我一个亲属向我哭诉、在检察院受到非人折磨、审讯室环境级差)经询问检察院工作人员未经允,检察院最高能给我定什么罪?
如果检察院一口咬定我拍摄了镜头,能给我定什么罪?
就算拍了,我也是准备给上级领导看的。
我是从询问检查人员开始拍摄的,只拍了询问经过,大概10秒的镜头。并没有拍到审讯室。
我需要知道确实答案
不是让我打电话
如果不构成犯罪,算是违反职业道德么?单位如果就此问题开除我,我可以起诉单位么?

你这种情况够不上犯罪。但是你违反了检察院关于不得私自采访和录像的规定。一般来说,记者履行职务的行为,在特殊的场合必须遵守采访地的一些特殊规定,如法院、检察院、监狱、安全部门等等。如果未取得同意私自采访、录像,可能会没收设备、消音消像等,严重时可以行政拘留。其次,如果检察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可以向上级或本级检察院纪检部门举报,由纪检部门调查处理,不能把私事与记者职务行为搅在一起。

犯不着,偷拍这些东西,本身就是不允许的,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对你行政处罚的,没必要去冒险,有问题可以直接写投诉信到上级部门去反映

不够成犯罪,未取得同意私自采访、录像,可能会没收设备、消音消像等,严重时可以行政拘留,但不能以犯罪论处.现在不光检察院折磨人,公安,城管都是一样,你想捅马蜂窝吗?

是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