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一年多了,无缘无故的被辞退,合同在上月才签的一年,问有没有能得到什么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4:05:05

我同意以上几个人的说法,但是我要补充一点,法律是需要证据的,按法律你能得到不少钱呢。
第一、从2008年第二个月起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二、保险的缴纳是否合法。
第三、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否则需要支付待通知金,一个月的工资。
第四、按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满一年给一个月,起过一个月不到半年按半个月算。超过半年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

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无缘无故辞退的,要支付员工赔偿金,你这个情况应该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肯定从公司来说有很多充足的理由啦!不过你有合同在手,完全可以按照法律要求仲裁(免费的哦)获得你应该得到的补偿。
建议:
1.认真的找下一份工作
2. 找工作的同时要求给你补偿,不能息事宁人,
3. 祝你好运

这种事情现在太多了,你如果有精力可以去投诉,如果没有精力,那我劝你就算了吧,人挪活,树挪死,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首先被辞退是要加2倍的工资补偿,再就是这属于公司违约,可以到当地的仲裁机构去申诉。

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载部门,他们会告诉你具体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