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有冲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8:54:16
是这样的,之前我一直是失业状态,就参加了社区居委会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要交纳150多,然后办了个银行帐户,每年会自动扣除
但是之后我找到了工作,单位也给我办理了社会保险,包含有5险
我就想之前我办理过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想要了,居委会说不接着交钱就行了,但是这属于正式的注销吗?这种情况要去注销之前办理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吗?
以后会不会有冲突?请专业人士或者有同类情况解决的朋友回答
谢谢了~

单位办理的社会保险含,1、社会养老保险;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5女工生育保险。这些保险项目都是按照你的工资总额缴纳的,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按比例承担,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你之前缴纳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在单位的医疗保险性质是一样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一项补充,现在你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就可以不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按年度缴纳,不交费就不享受,所以你不再缴费就行了,如果你办理的是银行自动续费,你到银行取消自动续费就可以了

是的,居民医保不再交钱就会自动停保。是否需要注销请咨询劳动保障电话12333。

我国现行医疗保障包括:
1.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镇政府办理参保手续。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社保局办理参保手续。

因为,2比1缴费多,3比2缴费多。
所以,2比1待遇高,3比2待遇高。

从你咨询的情况看,你那里不需要先退居民医保才可以参加单位的那种职工医保,所以你按照居委会的说法做就好了

冲突是存在的,不能两边报销,只能选择一个,职工医保的报销比居民医保好,所以你等单位给你办了职工医保后,用职工医保好了

居民医保不交钱就自动注销了

不会有冲突。社会保险办理的原则是一个身份证号码只办理一个人的一类保险。居民医疗保险主要保障社会上老、幼、残等弱势群体,鼓励青壮年再就业(所以这个年龄层缴费多),居保参保是自由选择的,职工医疗保险是单位必须办理的。你不要担心,不会有冲突。保险起见,你可以把交居保费用的银行帐户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