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问题 知道的请帮我看看 谢谢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9:26:38
我们10月租了一套房, 租期为一年, 已经付了一季度的租金(10-1月),现在(11月)房东把房子买了, 我可不可以在1月份就把合同终止了。终止后押金还能不能退给我。
呵呵 是卖了~~~~~~~~

是买了还是卖了,如果是卖了,你如果想退房,可以,关键看合同上有无规定违约金,如果有,要支付违约金。
押金理论上,只要没有损坏物品,因予以退还,但实践上,如果有违约金,对方要从中扣除。

不可以!
《合同法》第七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房东把房子卖掉以后,并不会直接导致租赁合同的无效。因为民法上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后来的业主不得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直到该合同期满为止。在对方没有提出要提前解除合同时,你以“房屋已经卖掉”为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是一种单方违约,要付违约金的。

你可以与房东协商解除合同。事实上,他不会不同意的,因为房屋卖掉以后,虽然租赁合同不是必然的解除,但收取租金的人已经转为后来那个业主了。这个时候,原房东与你不存在利益上的关系了,他何必要为难你呢?

如果你们协商成功了,押金可以要回来。如果协商不成功,押金用来支付违约金,不能退还给你。

应该是房东把房子卖了吧?既然是房东不存在买自己的房子吧?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根据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如果这个一年的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既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你就可以任何时候提出终止合同,终止并不违约,出租方应退回押金。
如果你们采用的是书面方式,则适用固定期限租赁,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解除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合同特殊在所有权发生变动上,既然所有权发生变动,该物的用益、处分、收益应为该房屋的新所有者所支配。也就是说如果新旧房主没有约定,你对房屋的租金在房屋所有权变动之日(既房屋办理变更登记之日)应支付给新的房东。你可以和新房东协商下,既然新买房子一定有其用意,多半不想让他人占有的吧?所以如果协商解除自然就不存在违约责任,应当反还押金。

这个
第一,你可以直接和房东协商解除租赁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