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工资问题(北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1:30:41
请问产假期间发全额工资这一条,出自哪个法律法规的哪一条?
AKI_SU 你说的"(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和 “如果你和单位的合同中没有约定产假期间全额发工资,那就只发基本工资”不是自相矛盾吗?到底合同没约定是发全额还是基本工资?

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市政府142号)规定,

第四十四条 根据本规定第十四条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据第十九条支付劳动者休假期间工资,以及根据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支付劳动者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工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你和单位的合同中没有约定产假期间全额发工资,那就只发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