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械振动加速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1:31:05
质点做简谐运动,从质点经过某一位置开始,当质点加速度再次与零时刻加速度相同时,经过的时间为一个周期。对吗?不对得话为什么啊!
我也觉得是对的!可是答案说不对啊!

不对。
同一楼所说,首先,加速度是矢量,因此判断加速度是否相同除了看大小还要看方向。
然后,根据牛二律,加速度和质量的乘积等于力,即F=ma,因此质点在一个位置上的加速度可以从它在该点上的受力来看。

在简谐震动当中,质点的受力仅与它所在的位置有关,与它的速度大小和方向均无关。因此所谓加速度相同,就是指到达了相同的位置。但两次到达同一个位置的时间跟周期没啥关系。如下图所示,中心为平衡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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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图中这样,质点从平衡位置到达A,再折回头到达A,两次在A的位置加速度大小都相同。但显然所经历的不是一个周期。

因此,本题的答案是错的,而原因也不是楼上所说的零点是特殊情况,实际上每个点都是特殊情况,而只有当初始位置是在两头最高点的时候,原题的说法才是对的。

这个画个图就好说了,可能是一个周期也可能不是。你先画条正玄曲线,,再画一条直线平行X轴,与正玄曲线在许多点处相交,(注意别相交在正弦的最大值处),如果把这条正弦曲线看作简谐运动的图形,那么所有交点处的加速度都相同,你就会发现不一定要一个周期加速度才会等于初始值.(如果直线与正弦曲线交在最大值处,那一定要一个周期才行)
机械振动的题,你一定要学会画图看图啊。

一楼说的很对,加速度要考虑方向。但这个说法还是不对,有一个特殊情况那就是零时刻在平衡位置,加速度为零,这样再次达到相同的加速度只要半个周期!

是对的,加速度是矢量,有大小有方向。
所以当质点加速度再次与零时刻加速度相同时,经过的时间为一个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