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违反计划生育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04:53
有一个男的。开始和他的前妻生了一个儿子,后来他们离婚了,儿子判给了男的,后来男的和另外一个女的结婚生下一个女儿。(后妻好像是没有孩子的)。这样算不算违反计划生育啊。

违反了。尽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规定了未生育过的与再婚的(无论后者曾经有过几个孩子)都允许生一个,以保障公民生育权,但你说的这种情形应该办理二孩生育证(无论再婚一方以前有过几个孩子,计生部门都会办理二孩证,因为在计生行业里,合法生育要么是一孩,其他的全部是二孩。一孩可以不领证先怀孕,但二孩属于严格控制的,必须先办理好二孩生育证才能怀孕。否则就是违法生育。

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怀这个孩子时必须要再生育审批,领取再生育证,否则生下来就是违法生育。

各省的计划生育条例不尽相同,要看是哪个省市的.另外再婚方要达到生育二孩的年龄,初婚方要达到结婚年龄怀孕,才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女方是未婚或没生育过孩子的符合批生,要办手续的.没办处罚也很轻的

1.关键看后妻有没有生育过。如果没有,则不违反;如果生育过,则违反。可参照以下第二条:

生育政策: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为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五)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