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许可法》确立的行政许可设定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1:39:48
论述题:论我国《行政许可法》确立的行政许可设定制度

《行政许可法》的设定制度
  行政许可的主要制度
1、行政许可设定权制度
行政许可设定权制度,解决的是指哪些国家机关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以及以何种形式设定行政许可的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但是,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不得设定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省级政府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2、行政许可事项范围法定制度
行政许可事项范围法定制度,解决的是对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包括: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但对前述事项并不是都要设行政许可,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以及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也可以不设行政许可。这就在政府管理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决定,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政府管理与社会自律,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的关系方面,确立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决定优先,市场竞争优先,社会自律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