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产生的证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22:36:42
例如,原告 2008年1月1日起诉被告,已经受理。请问

2008年1月10日的发票或者合同能提交法庭吗?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如果你的案子还没有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那么你可以参照36条,申请法院延期举证。

还没开庭,肯定没有过举证期限,开庭时可以提交。
但是能否有证明效力,这还要根据案情才能定。

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在开庭审理前的证据如果对案情有重大影响的可以提交法庭,具有法律效力。

理论上除非是新证据否则不行,但实践中在法庭上说明情况仍然可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