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此情况是否算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7:18:56
当事人是一名农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一天下午去村里处理事件.处理完到晚上有人请吃饭也喝了点酒,(大概四两白酒,当事人平常能喝七八两白酒)回来的途中又去要了村里的私营企业要欠村里的公款.之后转途回家的途中不辛遇到了车祸.(村部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伤势比较严重,请问此情况是否算工伤?

这怎么能算工伤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很难下定义,但是喝了点酒就不好说了,估计情况不怎么秒,建议你去咨询专业律师

村民委员会不属于企业,应当按照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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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