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的奴隶社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4:28:41
我在常州华强工作
公司位于新北区奥园路38号
一开始说试用期一个月1000加班不算
一个月过后由于公司开发新产品、
老板又要实习3个月1000元
看我们加班多了
把30天8小时240小时算为基本工资也就是1000
算为基本工资上不满240小时还要扣
不知道这是什么行为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来起诉他,法条上有明文试用期规定。

朋友,你比我强啊,我大学本科毕业,每月实习240元。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我男朋友南大的经济类硕士,我心中的牛人,成功找到在中国银行的工作,有编制的,我以为,从此之后可以生活无忧了,怎么说也是人才啦。结果:
1、没毕业前的实习,一分钱没有,做了两个月。
2、拿到学位,报道后,算试用期,要6个月。每月工资拿到手只有2400.工作是,每天给ATM机装钱,然后当柜员,有时要修ATM机,要帮领导翻译文献,晚上还要扛钱送包。上班时间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
每天累死,赚得钱还不够还助学贷款。我们地处江浙一带,每月2400,租个房子,还个助学贷款,吃饭都不够。
不知哪年可以熬出头。
我还在读书,一点都帮不了他。现在经常想,读书有什么用呢。

《合同法》就是一直空文,没什么用,现在全都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