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受意外伤该怎么赔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4:27:05
一家小型废船收购在自家院中,由于木材较多,自已忙不过来,找了几个附近的老乡帮忙,主要是处理木头,一直就是干几天付几天的工钱,没有书面合同,秋收农忙时就不做了。某天一个老乡(60岁)由于不慎,左眼被木头蹦伤导致失明,随后被小收购站送入医院治疗,并承担了一切的住院医疗及换假眼的费用,经过一个多月的住院治疗现已基本康复。病人基本上没有什么议议,但病人的儿女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以及其它一些费用,请问这些费用需要赔吗?如果要赔的话怎么个赔偿法?请各位好心的网友帮忙支个招,在此感谢。

这个只能算是工伤,公司已经处理完伤病所产生的医药费用。而其他索要的赔款属于无稽之谈,在工伤痊愈之前,属于合同农存续期间,没有理由在合同存续期间再索要类似于误工等损失。

你好!精神损失费是无稽之谈,误工费比较合理,毕竟人家因为受伤不能工作赚钱了哦,如果是在有劳动合同的单位的话, 工伤照样要付工资的哦!不过赔偿的数额不好确定,建议你还是通过法院调解或者诉讼来解决这样是比较能处理干净的,法院做了定义的话,双方都好交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