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使用其他人的头像及照片,会被追究什么责任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0:38:22
我在一个类似BLOG上的网站使用了从网上找的一个人的头像当做是自己的头像,还使用了他的照片当成是自己的照片,并加了很多网上的朋友.

请问这样做,如果当事人知道会要求我赔偿些什么么?

谢谢

1、“请问这样做,如果当事人知道会要求我赔偿些什么么?”:如果你的网页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你不构成民事上的侵犯他人肖像权,不必赔偿他什么。但如果有营利:就是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当事人如果知道,会让你停止使用、赔礼道歉、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你以此注册网页的名义发表了一些不恰当的言论、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他也可能会找到你,告你侵犯他的名誉权,同样会要求你停止使用、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3、当然,如果你仅是喜欢他的照片、自己不发表招惹他人的言论、或者当事人没有发现:就什么事都没有。

  一,会不会被追究责任(指法律责任),要看当事人用他人的头像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有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允许(名星的头像除外)、以及有没有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而定,如果有,肯定会被追责;
  1,只要是正常使用,没有营利为目的的,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2,如果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或者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的,使用人构成侵权(肖像权)责任。
  二,请看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侵犯了肖像权。但你如果不是为了营利或恶意使用的话,一般也就是停止侵害就行了。否则的话可能要负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肖像权,
如果他人起诉,因为你没有赢利性质使用,不会涉及金钱赔偿,但可能要承担诉讼费用、赔礼道歉、在网上取消他人的照片。
建议别用别人的照片,这样是不好的。趁着别人还没发现,删了吧。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赢利为目的。

你没有以此赢利,应该没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