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必须是律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3:21:01
另外遗嘱执行人是不是也要在遗嘱上签字按手印?

没有规定一定是律师,任何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一般是立遗嘱人的好友或者私人律师。遗嘱中要指明执行人,但执行人不必签字和手印。

  遗嘱执行人并不一定是律师,在中国持有遗嘱者或者受被继承人指定的人为遗嘱执行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我国没有规定遗嘱执行人必须是律师。甚至没什么专门的遗嘱执行人的法律规定。因此,只要在遗嘱中指明即可,不是必须在遗嘱上签字。

补充:
法律上没有规定遗嘱执行人必须按手印。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综上所述,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
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只要在遗嘱中指明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其他限制,也无需在签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