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的问题,急求大家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1:27:12
我在一公司做销售业务。。。有一笔款子交给了经理。现在他不承认收了这笔钱。因当初特别相信他,所以没有开收据。。但我领货时也未开领货收据。我因此拒绝交款,也不承认收到货物。公司其他员工为公司作证说货已经被我领走。。。现在我该怎么办?难道只有白白的便宜我的那个垃圾经理吗? 请法学高手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办?

现在的情况简单的说就是:我交了钱,没开收据,经理不承认。我领了货,也没收据,我也不承认,但公司其他员工为公司作证我领了货了。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啊?

这种情况比较麻烦。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调查取证依法维权,详细法律咨询可以进一步联系。祝您好运。

如果对方不承认你交了钱,你可以留置货物并要求对方出具收据。不行就和对方走诉讼途径。对方可以说你没交钱,但对方不可能白给你,那对方有你的欠条之类的东西吗,如果没有可依交易习惯认定是货款两清,对方应向你出具收据。

1、既然公司有员工出具证明你领走了货物,除非你能证明这些员工出具的是伪证,否则这些证言是有效的。
2、你将货款交给该经理时是否有他人在场,如果有他人在场,可以让他人作证你将钱交给了经理, 如果没有,对方否认,就很难说清了。
建议:尽快协商解决,拖了时间对你不利。

你可以证人是公司员工同公司和经理存在利害关系为由,要求法庭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