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是否要支付培训费(实际没培训)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8:44:49
我签了一份合同,其中“劳动合同期限”填写的是(二)无固定期限,试用期3个月。但是在第四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写了,乙方接受甲方在职培训,如果违约要支付相应培训费。可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培训,也没有任何培训协议。而是直接上岗工作的。干了不到一个月,我现在要辞职,他管我要培训费(8000多元),一个月工资才1500多。这钱用赔付吗?合同只签了三个月,而且是试用期。
补充点,因为和我签的这个公司是承包了另外一个公司的项目,我属于被派那干活的,中间有一次去开会,另外这家拿了一份保密协议让签字,我签了,这个会不会影响?。

要他们提供的培训的证据,你有没有在什么地方签字呢
签字的话,恐怕就说不清楚了

你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反映这个情况,会有专人跟进这件事,这个培训费你当然不要付!你现在还在试用期,提前三天写份书面辞职信交公司人事部就可以了.

找劳动局,你可以咨询你们当地的劳动局,打电话问也可以,不知道电话就打114查,向他们反应情况。

不用!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