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违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7:19:31
我会计职称考试违纪,成绩出来后财务管理,经济法都清零了,会计实务成绩一栏写着违纪。我网上查了查说违纪要停考两年,如果我来年报经济师可以么,网上说停考2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资格。是不是我连经济师报名也报不上啊,或者说我报上了考了成绩也无效呢。有谁知道给我详细解答一下啊。
我想问如果我找人的话,通过熟人找到报名的人他那里不卡可以报上名么?经济师好像是网上报名您说的信息共享我的违纪信息是计算网络里默认就不能报名还是可以人为控制的以报名点的负责人来审核报名资格呢?走走关系能否报上呢?谢谢您的耐心回复

会计职称考试违纪分三种:一般违纪行为、严重违纪行为与犯罪行为。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6、7、8条分别列出三种行为的具体行为:
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人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