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高手帮我看看甲和乙应定何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1:35:52
甲约丁打通宵麻将,并说定都要关闭手机避免干扰。然后甲对乙谎称绑架了丁,让乙打电话给丁的妻子丙索要30万,事成后给乙10万。乙按照甲的要求给丙打了电话。问甲、乙的行为如何定性?

我觉得是诈骗罪,又觉得是敲诈勒索罪,哪位给解释一下?

我不要什么什么罪的定义,也不要复制、粘贴,分不重要,用心回答才重要!**教育网的托不要进来!!!
谢谢各位的回答。可是05年卷二19题中,乙与丙因某事发生口角,甲知此事后,找到乙,谎称自己受丙所托带口信给乙,如果乙不拿出2000元给丙,丙将派人来打乙。乙害怕被打,就托甲将2000元带给丙。甲将钱占为己有。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为诈骗罪。我咋又觉得像敲诈勒索罪呢?
到底要怎么区分?

BTW,鄙视**教育网的托!

应当是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的区别是:诈骗是受害人有错误的认识,自愿交付财务,而敲诈勒索是要有威胁等手段,让受害人产生恐惧而交付财物,结合本案例丁的妻子丙肯定收到威胁而交付财务。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二者侵犯的客体相同,主观方面的故意的内容也是一致的,都是想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而且其行为都包含一个“诈”字。但是二者在客观方央的行为特征是不同的,因而“诈”的内容也不同。

敲诈勒索罪“诈取”财物,是采取恐吓、要挟的手段,给受害人施加压力,造成被寄存器人精神上的恐惧。在被害人不愿意的情况下迫不得已而交出财物。这里的“诈”有恐吓、要挟的强制性因素。

诈骗罪的“诈取”财物,是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地交付财物。不存在强行索取的情况,这里的“诈”是指“诈术”,是一种欺骗,使被害人自己上当受骗,没有强制因素。因此,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使用欺骗的手段还在恐吓的强制手段,是区别二者的关键。

乙并不知道甲没有绑架丁,而对丙进行恐吓,威胁,造成丙精神上的恐惧,因此乙应定敲诈勒索罪,而甲应定诈骗罪.

同意静合长生的分析。

这个问题在法学界是很有争议的~
但是在国家司法考试中,被界定为诈骗罪.
而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通常界定为敲诈勒索罪.
其实此行为既构成了诈骗罪,又构成了是敲诈勒索罪.
但是按照张明楷的观点,由于数额在30万,从一重罪处罚,应界定为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