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附图中的标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43:54
正文里需要描述方位,我在附图的零件侧视图中加了一个小坐标轴标明了X,Y,Z方向,这样正文描述就十分方便了,这个附图也作为摘要的附图。以前申请专利我这样画,没有问题。但是最近申请的一个专利,来了补正书,说:摘要附图中有文字,应当将其删除。但是没有要求我把说明书附图中的文字也删了。我想问,如果这个附图中的X/Y/Z标记删除了的话,是否我的说明书附图也一样要改啊?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9条里说:
附图中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他注释。
如何理解这个“必需”?

如果审查员要求你删除摘要附图中的文字,则说明书附图中的文字也必须删除。因为摘要附图必须和说明书附图中的某一幅保持一致

我的建议是如果删掉该文字后不影响对技术方案的理解,就遵照审查员的要求删掉吧;如果觉得有影响,就不删,陈述一下该文字是必须存在的

必须很好理解啊:没有这些文字则专利的技术方案没法表示清楚,就叫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