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陷被检举人如何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1:47:41
本人有个朋友是某单位负责人,为人正直,廉洁奉公。多次获省、市、县先进个人称号。但后因得罪本单位心术不正之人(即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想当官未成之人),此人就经常以各种理由向检察机关检举我的朋友,后检查机关多次受理后,均未查出任何问题。后此人多次到上级各部门以各种问题检举我的朋友。各种无休止的调查造成我的朋友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经常接受各种调查),而这种心术不正之人在检举后,不管调查有无问题,对检举人确无任何制裁。而我的朋友本来上级多次要提拔的,但均因此检举未有提拔。请问这种人造成故意诬告和诽谤罪了吗?我的朋友如何自我保护呢?我们国家有没有相关保护法律法规?

此人的行为是诽谤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具体分析。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问题的关键是能不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实践中,造成被诽谤人自伤自残,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才构成诽谤罪,这个其他的严重后果是法院自由裁量的问题,如果法院认为被诽谤人没有升职属于严重后果,那么他就构成了犯罪。

另外,诽谤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说,不是去公安机关报案,而是直接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