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律援助!(欠条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1:50:15
现债务人 欠 债权人 10万余元(2007年签的,有房屋抵押),至今无还款。而现在房屋要做 拆迁(评估价格为8万元),而债务人 迟迟不签字,就不能拆迁,而债务人有拿不到这钱,现在怎么办?

起诉他? 怎么起诉?什么名义?

最好还是再与债务人协商一下,向他说明起诉之后他的损失更大,除了还款还要承担债权人的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一百九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一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也就是说可以先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不一定要起诉,看情况决定,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可以找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解决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抵押债权优于一般债权,既然双方签订的是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下,那么债务人可以申请对该抵押房屋进行出卖首偿。

起诉理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申请拍卖房屋追偿。此外为避免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财产保全。

可起诉对方,要求返还欠款,并依抵押合同,向法院请求拍卖其房产,将拍卖价款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仍可向对方主张。

起诉他,要求还款,可以行使代位权

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