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担保人在6个月之内被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4:30:31
我父亲给朋友做了一般担保人,朋友一直没有还款,借款人在6个月之内把借款人起诉了,以前说6个月过后就没有担保人的责任了,这样起诉以后是不是责任就不能取消了,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怎么样才能解除担保人的责任人,希望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两个概念。

你说的六个月是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

延长的法律后果。

约定了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在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你描述的事实是: 贷款人在六个月的保证期间内起诉了借款人,那么,保证人仍然是要承担保证责任的。

河南 曹律师

承担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就是借款人不还钱,你就要换,叫补充的连带责任。你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起诉后担保的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时间。如果债务人不能偿还的,还是可以起诉担保人的。怎样解除,那就只能偿还债务后,才能解除。

借款人还清债务或债权人同意解除,担保责任可以解除。

担保人会一直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