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几日内交清土地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1:52: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因此,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内要全部付清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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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因此,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内要全部付清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