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41:24
去一个公司面试,面试完以后,面试主管叫去熟悉一下环境,不小心在车间把腿摔断了,去医院做手术一共花了五千多公司和受伤人各付了一半的手术费.像这种情况合理吗?我们为什么还要付一半的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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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这个去熟悉环境如何界定?是去参观还是?
恩。如果是求职者提供劳动。形成劳动关系。那就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都算工伤的。公司需要负责。

关键是这个举证比较难。去熟悉环境也不好界定。这个法律就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双方自行协商了。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