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救劳动者的血汗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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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拿回血汗钱!!!~~~2008年11月07日 星期五 下午 01:21工作单位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其单位工作1个月零23天.其中,第一个月为实习期.1个月零23天后劳动者因家有急事请假,后告知其工作单位离职.但公司不支付劳动者23天的工资.请问劳动者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补充:现在没有任何证据,就有2套工服.如果用人单位销毁工作记录(值勤表等).还有法可依吗?难道就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工服上没有编码...同事要是想继续干的话也不会帮助我的吧...

1、收集证据,包括你在该公司的工作记录(时间段同事可以证明),工资条、工作服可以算的。
2、后23天的工资应是双倍工资,社会保险单位应当替你缴纳。
3、单位应当不会销毁执勤表的,为了你23天的工资,感觉单位不值得这样做。
4、先与单位协商,如能解决是最好的,省心省力。
如协商不成,可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可提出起诉。
建议告知单位,准备对该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之事举报劳动行政部门部门,要求劳动部门进行查处,这样估计单位会主动帮你解决问题。

你可以先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再次,可以想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再次,不服仲裁结果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直接证的话,只要有其他证据,如单位的工资打卡证据,或其他证据都可以的。包括你的工作服,如上面有编号的话也可以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帮助!!!祝你好远!!!

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他们查处.如果不能达到目的,接着提起劳动仲裁.
上岗证、第一个月的工资单、你的劳动成果、同事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

有工友作证也成,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