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我父亲把房子过户给我产权归属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4:39:03
我和未婚妻准备结婚,父母把房子让了出来,出去租房子住,但未婚妻她们家因为我还有个弟弟,以后结婚怕闹矛盾,要求房子过户,说是过到我的名下也行,我家当时也同意了,但要过户时才发现,房证日期距今不到五年(1997年住进去的,房本直到2003年才下来(日期是2003年2月23日))。过户要多花一万多块钱,我家提议等过完户再结婚,以保证房子是我的个人财产,但她们家不同意,执意要先结婚后过户,为此两家人闹得很不愉快,最后商量,先结婚,等我俩稳定了、在我弟结婚之前再过户(她们怕我弟结婚没房子会住我们的),我想问一下那样房子的归属问题怎样?是我的个人财产还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如果过户时房本上写的是我的名字呢?
以前的房本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我们定的是2009年2月14日结婚,还有上面说的不是2003年,应该是2004年,我们结婚和房子够五年只差九天。

你如果在领证前把房子过户,房子就是你一个人的,你弟弟永远都得不到他应得的那份财产了。
如果你是领证以后过户,房子就是夫妻双方的,你离婚的话,你老婆分走一半(这么不能爱你的家人父母兄弟的女人,不知道能不能和你过一辈子)。
如果领证前过户,房子虽然完全是你一个人的,但是如果你意外身亡,你老婆是第一继承人,你父母不仅失去你,还会失去他们唯一的房子,你弟弟也失去唯一可以继承的财产。
如果不想让你老婆分到财产,你可以请你父亲写个遗嘱或者赠与书,将房产仅赠与你,不参与你若发生离婚的财产分割,如果你发生意外,该房产将由你父母或者你弟弟继承,这样一个东西做个公正就可以了。
唉,我有点无语了,你的父母为了你结婚还得出去租房租,你何其忍心呀?父母操劳了一辈子,到了晚年还要牺牲自己的舒适生活成全孩子的幸福。真是春蚕到死丝方尽。你还有手足弟兄,如果他没有地方住连亲哥哥家都不可以去,我真为你的弟弟感到凄凉。我也为人妻,我们让公婆住我们的房子的阳面的房间,他们老了,需要更多的阳光和更舒适的生活。而你的老婆一家人竟然这样对待你的家人,如果我是个男人我宁可不结婚了,她能孝顺,或者说不虐待你的父母吗,你好好想想。

这房子是你父母给你结婚的,是你的婚前财产,应该在你登记结婚前办理比较妥当,她们家要登记后办理,分明是动机不良啊;过户后的除你以外应该有你父母的名字,千万不能把她的名字写上去,否则是变成你们的共同财产了.我给儿子结婚的房子就是这样处理的,而且与儿媳讲明的:我说现在年轻人的婚姻实在不稳定,这房子我是给儿子的,只要你是我的儿媳就可以居住和使用这间房子,但不能改变其性质,一旦你离开我儿子,那你也立即离开.所以在产权证上只有我儿子和他妈妈的名字,没有媳妇的名字.

结婚前过户 只属于你自己的个人财产.领了结婚证再过户那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
这样的问题你也好意思拿出来问?作为一个男人我都替你感到悲哀.也不知道你的未婚妻是看上你还是看上房子了.就是过户给你了,你弟弟先不提,那也得先给老人住!他们毕竟对这房子有了感情,也付出了很多.怎么可以让老人家出去租房子住呢?我想问你一下,你们夫妻俩住在这房子里就不害怕阴天下雨吗?万一一道闪电或者一声巨雷.......那后果就不知道了.

你们两家人计较这些真伤感情.只要结了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