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背后有两个被背书人为什么?哪道有两个收款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2:28:29

  1. 支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转账支票背书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2. 连续背书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也就是收款人;

  3. 因此,背书经过转让,并不是有两个收款人,而是通过连续背书,最后那个才是收款人;

    温馨提示: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票据可以连续背书,持票人背书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就成了持票人,也就是收款人,他再背书,结果就有两个背书人了 而最后一个被背书人就是持票人 而非有两个收款人 若真是有两个被背书人 那么背书是无效的 因为票据不允许部分背书

一般情况下一票只付一户,不太明白还要到银行询问,最好让银行替你盖章,不然会作废的,还要跑腿
下次就明白了

不是有两个收款人,是由一个公司开给另一个公司,而另一个公司还可以再转付给第三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