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竞业禁止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21:11
我是应届中专毕业生 在通信技术公司实习了半年担任备货一职 然后转正工作了2个月 就辞职了 稍微学会了点GPS初级维修
离职前签过保密协议 现在跑到了和原公司的客户去工作 我现在该怎么办 ?原单位会告我吗?

你好。

一、“这算是竞业禁止吗?”这个首先要看您所担任的职务,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您只是“GPS初级维修”的工作,应当不算做是“高级技术人员”,所以主体上您并不是竞业禁止所限制的人员。

二、“离职前签过保密协议”,您的这个保密协议是具体怎么规定的,有具体的限制你从事同一行业的规定还是保守您所知道的“商业秘密”,首先如果是前者,那么根据上条的分析,对您是无效的。“原单位不会告您”,其次如果是后面的这一种情况,那就更不是竞业禁止的规定了。

三、不过由于您曾“离职前签过保密协议”,建议您不做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为好。但要是真是限制您的工作种类,您还可以要求原单位给与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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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辞职时如果是办理了正常的离职手续就不会的,如果没有就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