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支付业绩条件对公允价值和预计行权的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2:57:25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业绩条件方面,有些地方不能理解,特此请教。

1.为什么在确定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只考虑市场条件,而不考虑非市场条件呢?市场条件又是如何影响公允价值的?
2.在企业预计可行权情况时,为什么不考虑市场条件呢?
3.“只要满足其他所有非市场条件,企业就应当确认已取得的服务”中,“确认已取得服务”是否等同于允许行权?

小白问题多多,不好意思啦

1、公允价值(fair value)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是熟悉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的成交价格。
由于确定公允价值是一种买卖交易过程,所以市场条件是确定公允价值的主要因素,当然在确定公允价值授予时是必须要考虑的;而非市场条件形不成买卖交易的过程,所以就不做考虑的;

2.在企业预计可行权情况时,也就是确定了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后,主要的就是业务方面的操作了,如:对未来的资产进行组合和会计科目的整合,也就是股份支付,权益结算的过程;这里面没有市场买卖交易的过程,所以市场条件这个因素也就不做考虑了;

3、是的,当“确认已取得服务”,就是等同于允许行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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