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找不到工作,或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是政府的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0:17:00
无.

首先是自己的责任,政府有责任提供平等就业的机会,创造鼓励就业的环境,但没有责任保证人人就业。

这个问题也许会被kaka的吧。

我的想法是,

失业率对于政府来说只是一个数字,
而对失业者来说却是基本生计的问题。

虽然这个时代的社会财富已经有了很大的富余,
即使只有一部分人有工作,也可以维持所有人的生存,
但依靠政府的失业救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

如果政府不作为,那以此为藉追究责任当然是正当而合理的。
但我觉得不能简单的归咎于政府。

个别现象的话是个人的问题;
普遍现象的话是政府的问题;(看看竞选口号就发现了)
个人不去适应工作,是个人的问题。
培训后依然不适合,是教育的问题;对个人与工作的“合适”判断错误,其实也是教育的问题。

首先,政府是有义务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更好的就业机会.但是义务并不代表着责任.政府的责任的是对就业的保障.
其次,只有相对没有绝对.在这种情况下要在自身找原因.

首先纠正一个错误,应该用公民或民众而不用人民,人民是政治概念,不要乱用。
如果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找不到工作首先是自己的问题。政府只能说提供就业机会,创造机会平等,没有帮助个人解决就业的问题。
如果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失业率是政府工作的一大指标,如果政府让太多人不能就业,那么这个政府是有问题的,当然是有责任的。

这个问题看起来太大了,人民具体的话,也要分很多种的,

中国法律,劳动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权利的话,那政府就应该提供劳动的机会,也就是你说的工作,但是工作也有分类啊,就是你说的合不合适的问题,很难解决,也不用期待绝对的公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