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驾车逃跑,请朋友在现场照顾伤员,这算交通逃逸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8:18:03
前日晚九点多,一轿车将骑电动车的男子撞飞,砸在前挡风玻璃上,玻璃当场破碎。肇事人驾驶肇事车逃离现场,留下随行朋友,照顾伤员。肇事者在事故发生五小时后才投案自首。受害者家属怀疑肇事人找人顶罪。
请问这叫交通逃逸吗?谢谢!

本人认为是逃逸,有可能是酒后驾车,回去换人,交代过程,然后找不在场证据,然后安排另一个人做“撞人的司机”,还有我想不到的,5个小时可以干很多事,呵呵,不知道交警是非按我的想法去想

哥们撞人的是不是你啊?哈哈

逃避法律追究才算。如果当时离开有原因不算。个人倾向于没有逃避救助义务就不算逃逸,司法解释没改之前还按前者算。

除了抢救伤员,肇事人和车脱离现场都算逃逸。

当然算了,因为他在逃避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