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40:53
我是被告,浙江人是个个体户。有个江西人给我打工 他工作给我造成损失 我扣留了他700块钱,损失在2000块左右,要他把货重新修补一下他不肯,把我告了,今天我收到法院传票 我为事情闹大把700块给了他 他把我家传票拿走了 他答应撤诉.11号开庭 他能不能撤诉的。我担心他会耍赖没给他700块 他本来就很无赖。其实我是被告儿子???给钱的时候只有我家人和他自己!~~
他已拖欠工资理由把我爸告了 如果打起官司谁会赢》》》》。

楼主先不要慌。

首先,到了11号,无论如何你都要按照原本传票记载的时间到庭。这是为了防止这个人不撤诉,而你又缺席。缺席的话法官是可以缺席判决的(大概意思就是你放弃了你举证的权利,法官将按照手头上的证据进行判决,结果大多数会不利于缺席的人)

将手头上有的证据(譬如他造成你们商店损失的证据)保存好,届时上庭出示给法官。

我觉得你们完全不用怕他的,给钱给太快了。只要有证据证明是他造成损失的,他还要赔偿给你们。

至于传票,我记得当事人是要拿传票过去法院的,你记得法院负责这个法官的名字吗?最好跟他联系一下,让他做个笔录,说明一下情况吧(我也不太清楚,不过跟他们联系好过没有)

下次遇到诉讼先不用荒,每个地方都有一些法律援助处的,应该上门咨询一下(免费的)。希望好运。

应该让他出具一个收据的,你现在这样做什么证据都没留下就很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