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浙江大学高考自主招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0:01:52

浙江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简章

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工作注重从“人的全面成长与发展”的角度,对学生个性品质和发展潜能进行评估,希望招收学习能力强、视野宽广、思想独立、勤于追索、勇于创新、成长期望高的优秀学生。他们应该是浙江大学学生集体中的榜样,对坚持“求是创新”的浙大精神起到积极作用。
我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综合素质全面,学业成绩优秀,具有发展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保送生必须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不限省份,资格条件详见附录)
2、自主招生工作在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南、湖北、河南、广东、四川、陕西十三省(市)进行,其中广东省、江苏省只招收高考科目选考物理的学生,河南省只招收理科考生(因无文科招生计划)。自主生必须参加高考,高考成绩需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线下20分以内,以预录确认函的认定为准。
3、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选拔将同步进行。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需申请参加保送生选拔,不必再申请自主招生选拔。

二、申请报名
1、学生自荐和中学推荐同等有效,我校不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
2、申请者必须在网上注册报名方有效。
3、申请者请登陆浙江大学本科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申请时间为:2008年11月13日至2008年12月15日。
4、申请者网上注册报名后,需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a.《浙江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保送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完成后自动生成)。
b.《个人陈述》,陈述须本人撰写并手抄,否则无效。
c.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理好,请勿装订。
5、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5日(以寄发地邮戳为准)
(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