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妈妈的错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3:55:32
我妈妈在上班途中骑自行车途经公交站台,突然一人看也不看的冲了出来赶汽车,把我妈撞倒了,我妈一颗牙撞掉了,右脸也受伤.那人也受了点伤.问我妈所要赔偿.该怎么办?到底是谁的责任??
而且她是个60多岁的老太太,万一她以后有什么毛病非赖着是这次撞出来的怎么办呢?

你的妈妈要是正常行驶就没错。不过现在你要有证据,人心险恶,不要以为年纪大的人就善良。

你妈没错,放心,有法律!

中国是一个有特色的国家,机动车撞人自或行车撞人,给旁观者的直观印象就是不管是谁的错就要给弱者看病,更何况你母亲撞到的还是个老人,唉~~~~~~~~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啊!!!
同情啊,因为我有过同样的经历,不关我的事,但是还是给人看病!
中国,中国这就是中国,让人无奈的中国!!!!!!!!!

通过法律手段请求赔偿,不成的话就告公车公司到法院去,你妈也没有什么过错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人车相撞责任在于车主

你妈每错 她要是非赖你门 你们也得最少赔一部分,法律对这样的事也不是完全公正的。看看下面的这个例子。
南京彭宇案综述:
2006年11月20日上午9时左右,南京某公交车站。当时两辆83路公交车一前一后紧挨着靠近站台,由于前一辆83路公交车乘客较多,徐老太准备赶乘后面一辆83路车,彭宇也从前一辆83路车后门下车。突然,徐老太跌到在站台附近。随后,彭宇将徐老太从地上扶起直到徐老太儿子赶到现场,随后彭宇同其子一起将徐老太送往医院。经诊断,徐老太左腿股骨劲骨裂,后经手术治疗花去医药费4万余元,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2007年3月底,徐老太起诉彭宇,称是彭宇将自己撞到在地,要其赔偿各种费用共13万余元。而被告彭宇则一直坚称自己并没有撞到徐老太,完全是出于好心将徐老太扶起并一直陪同其就诊。此案经过三次开庭,均为当庭宣判。日前,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彭宇承担四成责任,赔偿四万余元!!
附:南京“彭宇案”一审判决书:
你在百度上搜索彭宇案视频看看